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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不好意思」桃園男亮槍行搶! 佛心運將求情「他還有救」
編輯:甘仲豪 | 2019-12-26 20:50
亮槍行搶喊不好意思,計程車駕駛幫求情仍遭重判。(圖/Pixabay)
桃園發生一起持玩具槍的搶案,一名何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前年1月,居然拿著玩具槍行搶計程車司機3300元,事後被捕時辯稱,只是想借錢,對方也有答應借款;而被搶的林姓駕駛還為他求情,但桃園地院不採信嫌犯說詞,依加重強盜罪嫌判他7年2月徒刑。
何男因缺錢花用,2017年1月25日凌晨4時許,搭乘林姓駕駛的計程車,行經龜山區紅寶一街與東萬壽路口時,拿出玩具槍向林姓駕駛行搶,得手3300元後逃逸。
何男被逮後否認犯行,辯稱他是跟林姓駕駛借錢,也確實有說會還錢,他記得對方有答應,林姓駕駛出庭時稱,過去就曾載過何男,那時覺得有緣份遇到,他認為何男有良知,還向他表示,「我在這等你10分鐘」,事後才報警處理。
林姓駕駛事後還代為求情,經桃園地院法官審酌,這名駕駛當時在無法辨識槍枝真假,加上車內空間狹小,不管自身防衛或是反擊都受限,自然感到生命安全受威脅,於是自行交付所有現金,另外,法官也認為,何男正值青壯年,卻不思索正當途徑獲取生活所需,竟持玩具手槍搶劫計程車司機,獲取不法利益,漠視他人人身自由,更影響社會治安信賴及觀感,因此不予採信何男與其律師說法,依加重強盜罪判何男7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