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乾舅舅」化身色狼猥褻10歲女童 法院判刑1年3月定讞

男子身為乾舅舅竟2度猥褻女童,桃園地院法官最終宣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定讞。(圖/翻攝畫面)

桃園女童曾遭媽媽友人,被稱為「乾舅舅」的男子多次猥褻,2017年7、8月間男子到其家中作客,竟將魔手伸向當時年僅10歲的女童,撫摸臀部及下體,女童嚇得當場大叫男子才停手,未料男子竟2度出手母親當場抓包斥責,一、二審時男子均被判刑1年3月,經上訴,最高法院於今(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據悉,男子是母親的好友,女童都稱他為「乾舅舅」,未料乾舅舅竟化身惡狼對女童上下其手,2017年7、8月間乾舅舅到家中作客,當時女童小4升小5,母親至廚房做菜,客廳僅剩女童與男子,男子竟色慾薰心佯裝滑手機,時則將手伸進女童短褲褲縫中撫摸下體,女童當場嚇得呼救,男子才急忙收手。

事後2018年11月間,男子見女童熟睡竟又萌生歹心,再度對女童出手撫摸其臀部,未料這一幕正巧被母親看見,當場大聲斥責其行徑,並推開男子,憤而向男子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在與女童玩樂,沒有撫摸下體還辯稱女童喜歡亂說話,法官表示,女童指證詳細歷歷在目,且事後確實有身心受傷狀況,也排斥與男子相處。

法官審酌男子罔顧母女2人將其視為親人般的情感,竟只為滿足一己私慾多次猥褻女童,造成被害人日後身心發展嚴重受損,且犯後絲毫不見悔意,態度惡劣,一、二審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併判1年3月徒刑;男子多次上訴,今(12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