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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新制上路5個月「80萬人遭記點」944人扣照 運將明繞凱道抗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6月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引發反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6月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引發反彈。公路局統計,新制上路後已有80萬人因違規被記點,5個多月來共944人記滿12點遭扣照,其中臨停違規記點就高達90.5萬件。雖然交通部近日已宣布暫緩記點,但仍引發職業駕駛不滿,預計明(13日)上街抗議。

交通部表示,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十二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經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

根據交通部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指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一點,司機、民眾均擔心一年內累積十二點將致吊扣駕照。

交通部指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公尺紅線,設置至少百分之十之黃線或專用車格,預計明年6月底前全面劃設,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騎樓停車於6月30日修法施行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外,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依規定罰款。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說明,記點制度爭議主要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及騎樓停車等,考量職業駕駛上下客貨有困難,先暫緩記點;騎樓部分因為有城鄉差距,已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因地制宜,只要留下行人通行空間,可斟酌開放停車,同樣暫緩記點;至於何時恢復記點,須待地方將相關問題處理好後,再進一步評估。

公路局最新統計,新制上路後,截至12月7日止,全國已有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1點或以上,另有944人記滿12點被吊扣駕照。根據公路局統計,因一般道路超速被記點的駕駛人最多,5個多月來共101萬2158件;其次則是臨時停車,共90萬5560件。

職業駕駛不滿開放檢舉加劇行車地獄,預計明天中午繞行總統府前凱道抗議;另有南部運將發起到民進黨高雄市黨部抗議。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高雄召集人林竑江透露,明天高雄的抗議活動預估有50至60輛計程車參加,喊話政府廢除不適合的條例,道路配置問題和停車區不足,不應全歸責到駕駛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