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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前審判長涉性騷女法官、書記官 蔡明宏遭強制猥褻等罪起訴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遭控性騷擾女法官,被認定性騷擾成立。(圖/報系資料照)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披露後,終於引起全國關心和注意,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明宏日前已遭司法院停職。

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

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

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

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

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

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