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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5萬減為2萬…正宮控夫包小三怒討百萬 法官這樣判

正宮控丈夫出軌。(示意圖/Pexels)

桃園一名李姓人妻指控丈夫出軌,包養小三還生小孩,常開豪車載小三出遊,最後本來要給5萬的家用費,變為2萬元,所以她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因證據不足,判李女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女跟丈夫在2002年結婚,小三明知道他有家庭還是接受包養,2人在外同居,小三有了身孕,而丈夫自從包小三,會對她冷暴力,對家庭、子女更是不聞不問,丈夫會拿小三手機,裝成小三跟她對話,打出尖酸刻薄的文字,讓她身心飽受煎熬。

李女說,丈夫仗著GOOGLE工程師的身分,開婚後的名車載小三出遊,吃好用好,又包養同居,對於25年的糟糠妻毫無感恩之心,這跟殺人兇手無異,家用更從5萬元減為2萬元,她精神痛苦萬分,夜不成眠,所以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2人皆沒出庭,但丈夫說,他有善盡照顧家庭子女之責,人妻要拿出證據。小三稱,人妻說的不是事實,截圖證據也不是真的,人妻要拿出更多證據。

法官表示,李女說丈夫裝小三與她聊天,2人一同駕車出遊,她也沒舉證,同居懷孕也是她的個人說法,別無其他事證可佐。法官認為,李女無法證明2人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要求賠償100萬元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