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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衛生紙之亂」重演!立院急修法「散布假訊息」加重處罰
編輯:林翊涵 | 2019-12-31 17:54
意圖影響民生必需品的交易價格,未來將加重處罰。(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先前「衛生紙之亂」假訊息流竄,引起民生陷入搶購潮,嚴重影響社會安寧。有鑑於此,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修正案」,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路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民生必需品的交易價格,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以及30萬元罰金。
根據修正案條文指出,「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品之飲食物品;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影響民生必需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相較過去條文中,只罰1千元以下的罰金,有著大幅提升。此外,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訊息,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