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學同學靠1招年騙「4321萬生育津貼」 257名產婦淪人頭
編輯:網編組 | 2023-12-26 20:09
(示意圖/PIXABAY)
不法分子通過虛構勞動關係、做大領取基數等手段騙取生育津貼。大陸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近日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主犯王男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至6個月,緩刑1年不等刑罰,並各處罰金10萬元至3000元不等。
《檢察日報》報導,同為90後的王某、車某、張某是大學同學,3人想共同創業,經過一番研究,他們於2019年共同收購了一家公司,主要從事代繳社會保險費用等業務;2020年4月,通過公司代繳社保的女子倩倩(化名)聯繫了王某,說自己剛剛生了孩子,想通過公司幫她申請生育津貼。
於是,王某便安排工作人員按照流程為其提交了相關申請,令他沒想到的是,倩倩第一個月的生育津貼竟然有1萬餘元,按照此標準,她最後拿到手的生育津貼可能有5萬餘元。據王某了解,此前公司代為申請的生育津貼,總數通常僅在1萬元左右。倩倩的生育津貼數額為何這麽大呢?其中是否另有商機?
為此,王某透過當地社保部門得知,生育津貼以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當年度1月份正常繳納醫療保險平均費用的基數除以30,作為一天應計發的生育津貼數額,按對應享有的生育津貼天數計發。當年度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職工生育津貼以當年度首次參保月份的單位正常繳納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除以30,作為一天應計發的生育津貼數額,按對應享有的生育津貼天數計發。
這一政策讓王某眼前一亮,原來倩倩投保的公司當年1月僅一筆業務,就是為一名曾擔任公司高管的客戶按照月工資1.5萬元左右的基數繳納社保,所以能領到高額生育津貼。王某發現,如果利用新註冊的公司繳納社保,只需要第一個月份繳納高基數,在該公司辦理生育津貼的人員均能享受高標準津貼,一個孕婦就可以多領取4萬餘元。
王某對自己的發現興奮不已,於是馬上找來車某、張某商議展開新業務,打算大賺一筆,3人一拍即合。商量過後,3人決定分工合作,由王某聯繫親戚、朋友註冊成立公司,並在公司裡繳納一個月的高額社保。車某、張某則負責通過朋友圈發廣告,並找代繳社保的公司及孕嬰店合作,由仲介介紹產婦來辦理高額生育津貼,領取津貼後,扣除應領取的金額,首先由孕婦拿走一半,另外的一半由王某的公司與仲介平分。
在如此高額利潤的吸引下,很快就招到了20餘名仲介人員。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王某等人通過虛構勞動關係,做大津貼領取基數的方式,先後為257名產婦辦理了領取生育津貼的業務,騙取國家生育津貼約980萬元(約新台幣4321萬元)。
在王某等人辦理該項業務的同時,不少與他合作的仲介公司也蠢蠢欲動,感覺自己可以單幹。錢某就是其中一人,他在幫王某介紹業務的過程中,逐漸掌握了賺錢門道,於是他另立門戶,如法炮製,自己先後成立8家公司,為20餘名產婦辦理高額生育津貼,騙取國家生育津貼100餘萬元。
王某等人的行為,最終沒有逃脫有關監管部門的法眼。案發後,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王某、車某、張某以及相關仲介等20餘人因涉嫌詐騙罪被先後提起公訴。日前,法院經審理後,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