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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環團抗議成效不彰…用電大戶條款門檻加嚴 恐衝擊「這些行業」

「用電大戶條款」啟動修法,預計明年農曆春節後提出檢討報告。圖為供電高壓電塔。(圖/報系資料照)

明年用電大戶條款修法三方向

「用電大戶條款」強制綠電上路3年,屢遭環保團體抗議成效不彰,經濟部對此啟動修法,預計明年農曆春節後提出檢討報告,初步有3大方向,最主要的納管門檻確定加嚴,現行5000瓩可能朝2000瓩下修,如此可能衝擊到服務業,例如百貨公司、飯店。

至於環團要求降到800瓩,其衝擊戶數將擴大到5000戶以上,涵蓋家樂福等大型賣場,經濟部擔憂業者把提高的營運成本轉嫁到商品上,需要更多評估,可行度較低。

為推廣綠電使用,經濟部2021年實施「用電大戶條款」,規定契約容量達5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須在5年內設置契約容量10%以上的綠能,有電子、鋼鐵、水泥、紡織等300多家大廠被納管。當時給予「早鳥優惠」,若提前於3年內提前建置,給打8折,也就是裝置8%即可。

如果不能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條款另寬限可以購買綠電憑證、設置儲能設備、繳納代金代替。

先前環團抗議「用電大戶條款」太鬆,許多大廠屋頂光電增加是0,多數採購買綠電憑證了事。綠色和平與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今將與立委聯合召開「大戶條款欠檢討」記者會,要批評用電大戶檢討拖延近一年,經濟部遲未公布最新調整草案。

經濟部表示,修法檢討已在進行中,也開過多次產業徵詢會。目前修法鎖定3大方向,首先是納管門檻,已確定從5000瓩下修,目標從3000瓩、2000瓩、到800瓩都有評估。

如果降到2000瓩,影響廠商有千戶,產業將從現行製造業、電子業,擴大到服務業,包含百貨公司、飯店等。如果降到800瓩,更擴及到大型賣場等。

其次是提高綠電負擔比率,是否從10%拉高到20%,第三則是裝置量改用電量。官員指出,前者負擔比率如達2成,可能與降低門檻有重複加嚴問題,至於負擔比率如從裝置量改用電量,也會加重負擔。

如果3方向同時修法實施,打擊層面擴大,複雜度會變高。官員說,如此得看被規範廠商有無更多場地設置光電設備,否則加嚴大家跑去買憑證繳代金,也失去意義。而服務業也可能把成本轉嫁到商品售價上,這需要分析更多被管制的產業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