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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員警開車滑手機…他下秒回敬不雅手勢! 下場曝光

李姓警員開車滑手機被民眾發現,竟回敬「中指」長達30秒。(圖/翻攝 臉書靠北天母幫)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34歲的李姓警員,29日晚間6時駕駛巡邏車行經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天母西路口,在停等紅燈時,被在一旁的民眾目擊到正在滑手機,豈料警員發現後,竟回敬「中指」長達30秒,當下民眾十分傻眼,拍下照片後上傳至臉書。對此,士林分局表示,已針對警員開車使用手機開單舉發,另對做出不雅手勢部分,則處分申誡2次。

原PO於29日在臉書社團「靠北天母幫」發文指出,29日晚間6時45分左右在圓環交叉口等紅燈時,坐在機車後座的她,看到在旁等紅燈的員警竟然在滑手機,當下她跟同車駕駛說「欸你看,警察在滑手機」,豈料這時員警聽到後,竟轉過來先瞪原PO,隨後還對2人比出中指快30秒,原PO對此十分不解「又不是我違規為啥我要被比中指啊」。

李姓警員開車滑手機被民眾發現,竟回敬「中指」長達30秒。(圖/翻攝 臉書靠北天母幫)

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這種真的欠投訴。」、「穿制服的三寶」、「這是不是沒品的警察?」、「警察素質每況愈下」、「人民褓母還敢囂張啊!比中指可是公然侮辱要罰三千,還知法犯法啊」。

隨後派出所所長則緊急在留言區致歉,「關於本案造成的風波,在此本人先向當事人施小姐以及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有關本案本所經內部調查後,已將本案情形呈報本分局督察組依規定議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立場,以維警譽。」

對此,士林分局則回應,確認同事當時執行公務開車,針對開車使用手機的部分,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掣單舉發,並處以新台幣3千元罰鍰。另對做出不雅手勢部分,則處分申誡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