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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觀所僅收容2個月 割頸國中生若判刑確定「將送明陽中學」

新北國三生遭刺頸案持續引發關注。(圖/黃鵬杰攝)

新北市某國中25日發生割頸命案,一名15歲國三男學生疑受同校「乾妹妹」教唆,在校內持彈簧刀連刺另名男同學數刀,造成被害人於26日晚間宣告不治。事件引發輿論譁然。據悉,凶嫌在少年法庭調查期間會暫時安置在少年觀察所,判刑確定後將轉送矯正署「明陽中學」,接受少年法院的指導及輔導。

回顧案發經過,事件發生在25日中午12時左右,當時正值學校午餐時間,2名男學生在教室走廊爆發糾紛,口角爭執逐漸升級為肢體衝突;其中1人掏出預藏彈簧刀揮砍,造成對方頸部重創,當場血流如注、倒地不起。警消人員到場時,傷者已無生命跡象,經裝葉克膜搶救一度恢復呼吸心跳,最終仍宣告不治。

據了解,涉嫌傷人的男同學曾因涉及傷害等案件受少年法庭審理,最近剛從少觀所返校上學,平時性格乖張,也會攜帶刀械到校。《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規定,少年觀護所的主要職責,是在案發後對少年的身心及行為進行評估觀察,並將收容期間的鑑別報告,交給法官作為量刑參考。

不過,少年觀護所的收容時間最長為2個月,雖然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不少專家認為時間過短,難以達到教化效果。目前收容少年犯的矯正機關有誠正、敦品、勵志、明陽等4所中學;其中誠正、敦品、勵志以感化教育為主;明陽則專門收容犯重刑的少年,管教相對嚴格。若未來割頸學生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將被送往明陽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