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料店老闆懷疑老婆出軌 「毛巾殺妻」伴屍8小時拿刀刺熟客:怕打輸
編輯:陳頡 | 2024-01-03 18:17
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合併判處周男應執行15年8月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周姓日本料理店老闆不滿妻子跟林姓熟客加LINE聯絡,2人為此多次爭吵,周男竟於2022年7月拿毛巾勒死妻子,伴屍8小時後將林男約出談判,隨後拿生魚片刀刺傷對方逃逸,當晚向警察自首殺妻。全案經審理,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合併判處周男應執行15年8月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周男因認其配偶與林男有不當往來,於民國111年7月8日凌晨,在住處內以毛巾交叉纏繞妻子頸部、持續將毛巾兩端往反方向拉扯之方式,致對方於死後,於同日上午8時30分許,先至其所經營的日本料理店,拿取生魚片刀1把,再前往林男公司外騎樓處,撥打電話聯繫林男。
同日上午9時10分許,周男見林男現身,即要對方不要破壞其平靜之生活,詎聽聞林男否認與妻子有不當往來,認為他說謊,因而憤恨難平,隨後取出預藏的生魚片刀,向前猛力刺向林男腹部;林男見狀立即阻擋,並與周男拉扯後奪下該刀,因而僅受有右側手部撕裂傷、左側手拇指撕裂傷及左側下腹壁開放性傷口瘀傷之傷害,並未造成死亡之結果。
周男見刀刃遭奪,仍追打林男未果後,即離開現場,嗣於同日上午9時20分許,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自首殺害妻子之犯行,經警偕同其返回上開住處之途中,復向員警供承其上開殺人未遂犯行而自首接受裁判。
周男辯稱,「我去找林男是想問清楚他跟妻子之關係,因為我年紀大,怕找他理論時,如果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我可能會輸,所以才帶著生魚片刀前往壯膽,因為林男說謊,我情緒上來才抽出刀子刺他,我沒有殺害林男的意思」。
最高法院審酌,被告與妻子感情破裂,本應積極溝通,思索如何修補婚姻裂痕,惟被告僅因溝通無效,即萌生殺機,並下手殺妻,又被告於公共場所持刀殺害其所認破壞婚姻之林男,欠缺自我情緒管理之能力及尊重他人生命、身體法益之觀念,犯罪情節及惡性均非輕微,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15年8月徒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