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學生會費68萬還扯謊被偷 暨南大學前學生會長被退學了
記者:銘傳新聞 | 2024-01-10 14:47
暨南國際大學前學生會會長方姓學生涉嫌偷竊學生會費。(圖/報係資料照)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方姓前學生會長涉嫌侵占挪用學生會費,金額更高達68萬元,還一度在新舊會長交接時謊稱學生會費68萬元遭竊,直到新任學生會追查提告,他才坦承犯行。儘管去年11月已全數歸還挪用款項,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校方認定此舉嚴重敗壞校譽,對方姓前學生會長做出退學處分。
去年6月,暨南大學第17屆、18屆新舊任學生會進行財產清點交接,新任幹部在接手後意外發現學生會費竟然短缺了68萬元,這驚人的缺口迅速引起他們的關注和調查;方姓前會長當時以舉辦演唱會等活動的名義,聲稱需要提取相應的經費並宣稱從郵局領錢後,將資金放置於機車置物箱,結果卻不幸遭到竊盜。
新任學生會不採信並向警方報案,方姓前會長才坦承挪用公款,他發聲明表示這筆錢是個人挪用款項,很抱歉一時糊塗做錯事,並向同學們、學生會及師長致歉。
這筆款項在去年11月已經全數歸還完畢,但最近網路上流傳一份暨南國際大學的公文,公告日期為1月5日,內容為學生退學懲處案。文件中未詳細點明學生姓名,指控其涉及侵占學生會費,情節嚴重,影響校譽,因此學校作出即刻退學的決定。據了解,學校於去年12月28日召開學生奬懲委員會,使得此案成為學校歷史上首例因侵占會費而被迫退學的案例,而這份公告引起網友和學生的廣泛討論,不少人紛紛猜測涉事學生是否為方姓前會長。
對此,校方昨(9)日證實其身分就是方姓前會長,並表示,學校尊重學生自治,但當學生自治團體中個別成員的行為影響公共利益時,學校將依據正當程序進行處置,以確保其他學生的權益不受損害。被處分的學生可在3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以爭取合理的救濟措施,也確保每位學生都能享有公正公平的對待;據了解,檢察官表達希望方姓前會長能夠與學生會達成和解的意願,截至目前為止,雙方尚未達成協議,司法程序仍持續進行中,待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