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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選投票日必讀懶人包 8大注意事項一次看…比這手勢最重罰近200萬

2024大選明(13日)正式投票。(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2024大選明(13日)就要投開票!握有寶貴投票權的你,除了要記得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也要避免誤投廢票或觸法,否則荷包可能會大出血。

1.禁止喧囂、干擾及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中選會提醒民眾,投票時除攜帶必要證件、印章與通知單外,更不能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若經監察人員制止仍不聽勸者,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2.不能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設備進入投票所

投票所內非執行公務者,不能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器材進入,攜帶相關設備的投票民眾,可將物品寄放投票所內置物籃,由選務人員代為管理,若被發現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器材,可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3.投票日禁止穿戴競選衣物、比出號碼手勢

投票當天禁止任何可能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行為,例如比出代表2號或3號的YA及OK等特定手勢,遭認定替特定候選人拉票,可被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2018年高雄一名里長就因在投票所向投票民眾比出1號手勢,遭高雄市選委會裁罰50萬元。

4.家長及身心障礙者可請人陪同投票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在2020年部分修法後,投票民眾可帶6歲以下兒童進入投票所;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選選票者,可依其請求由家屬或陪同人,依據本人意願協助或代為圈投。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5.別讓選票變廢票,故意撕毀有刑責

投票時應避免有以下任一情形,造成選票被認定為無效廢票:圈選2個政黨或2名候選人以上;未使用選舉委員會製作的選舉票;圈選位置無法辨別投給哪個政黨或候選人;圈選後加以塗改;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撕破選舉票導致選票不完整;污染選舉票造成無法識別圈選哪一政黨或候選人;選舉票完全空白;未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的圈選工具。此外,若故意撕毀選舉票或將選舉票以外物品投入票匭,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將選舉票攜出場外,也可處4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6.禁止在網路平台公開對候選人的意向

投票日當天若在臉書、LINE、Dcard或PTT等網路平台公開張貼候選人政見、發表對特定候選人的評價、投票意向、使用候選人的貼圖,或更換、更新、轉傳分享相關競助選之社群大頭貼,都可能被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在社群發布對候選人的意向恐觸法。(圖/Pixabay)

7.禁止散布或評論民調資料

依選罷法規定,任何政黨和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換言之,本次大選前可散布、評論民調資料的最後時間已是1月3日0時,若民眾觸法,可被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鍰,且經制止不聽者還可按次處罰。

8.禁止造勢、助選

同樣依選罷法規定,本次競選、助選活動應在1月12日晚間10時以前結束,若民眾在投票所附近拉票、發傳單、發送簡訊、懸掛標語或旗幟、使用宣傳車或擴音器,與佩戴有候選人姓名、號次、影像的口罩進入投票所,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