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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生遭霸凌「向校方申訴成功」 他不服提撤銷遭法官打臉
編輯:朱冠宇 | 2024-01-13 16:51
高職生成功申訴遭霸凌。(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某國中割頸案掀起校園安全與霸凌討論。而台北市某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某學生,因不堪同校高姓學長長期言語霸凌及騷擾,於2021年向學校申訴,並獲得學校調查小組決議「成立」。高生不服決議興訟撤銷後,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判決書指出,該學生長期遭高生嘲諷,並衍生「打手槍」、「綽號」及「捷運」等多起事件,最終該生因長期處於精神折磨,向校方提出申請調查高生霸凌,以捍衛自己權益。
校方受理後指派3位委員成立調查小組,小組調查後認定「打手槍」屬騷擾侵害態樣、「綽號」為戲弄侵害態樣、「搭捷運」則是騷擾、貶抑侵害態樣;且高生有故意傷害意圖、長期持續造成受害者心理痛苦,影響正常學習,導致身心損害,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所定之霸凌行為,判定校園霸凌事件成立。
對此,高生不認自己有霸凌而興訟要求撤銷處分,並主張原處分作成前,不能知悉因應小組成員名單,校方也沒就此表示意見、請求調查小組成員迴避機會,不符正當行政程序。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3名調查委員於完成調查程序後,依法自得參與因應小組合議判定,不能因他們曾進行調查,就有迴避必要,故高生主張無理由,予以駁回。
高生上訴後,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指出,高生上訴的理由無非重述一審提出但不被採納主張,並以其主觀見解再度爭執,未具體表明一審判決有何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不符上訴要件而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