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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Q3房貸負擔率出爐 全台剩「這3縣市」房價合理負擔

根據內政部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台僅剩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的房貸占家戶所得3成內,在合理負擔範圍。示意圖。(圖/林榮芳攝)

內政部15日發布112年第3季住宅價格指數及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33.18,相較上季上漲1.82%,較111年同季上漲5.42%。房價節節高升下,全台僅剩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為房貸占家戶所得3成內,為可合理負擔的城市;雙北及台中的房價負擔力則呈現「過低」,已超越民眾可支配所得範圍。

內政部指出,112年第3季因全球通膨趨緩,國內景氣對策信號在9月由藍燈轉黃藍燈,景氣略有改善,加上央行本季未再升息,且財政部在8月推出新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利率下降,帶動自住置產需求增加,交易量回穩轉增,促使住宅價格微幅上漲。

經綜合計算,112年第3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25%,較上季微幅上升0.16%,較111年同季上升1.7%。房貸負擔率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藉此反映購屋房貸負擔情形。

112年第3季因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上升1.35%(由888萬元升至90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57%;但本季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略為上升0.94%(由90.43萬元增加至91.27萬元),使得負擔率減少0.39%;再加上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利率降至2.088%,支付房貸金額減少,使得負擔率減少0.02%。

內政部表示,受到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導致購屋負擔微幅加重;但因可支配所得上升,再加上政府於112年8月起實施新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使得本季新承做房貸利率下降,有助於減輕自住民眾實質購屋負擔。

六都以外縣市,其中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的房貸負擔率維持低於3成,民眾房貸負擔較輕;其他縣市房貸負擔率皆是略低到過低等級。另外,新竹縣、雲林縣、花蓮縣、澎湖縣及金門縣本季負擔率較上季微幅下降,購屋負擔略為減輕。

內政部表示,從長期趨勢觀察,在111年第1季起央行連續5度升息,同年4月行政院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後,整體房市炒風逐步受到抑制,住宅價格指數年增率已連續5季下修,漲勢降溫,轉為以自住需求購買為主,房市已朝向更穩健有序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