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男「假催眠真下藥」性侵 偷錄影片威脅:陪我上床
編輯:陳儷文 | 2020-01-04 11:34
許男號稱懂得催眠術,片女子服藥後性侵她。(示意圖/123RF)
高雄一名許姓男子學歷只有國中畢業,自稱懂得催眠術,實際上卻下藥迷昏一名成年女子,性侵她並錄下影片。許男食髓知味,威脅要將影片傳給女子的家人,逼女子事後還與他發生數次性關係,女子最後受不了而報警,檢警發現許男不只偷拍一名女子,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累犯,判他應執行10年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許男平日經營網拍,趁女子和家人間相處發生問題時,建議可使用催眠術解決。去年2月4日晚間,女子在許男住處接受假催眠,在服下許男提供的水、藥丸後,逐漸全身無力、昏沉欲睡。
許男見女子已無力抗拒,就脫掉她的衣服並強制猥褻得逞,而且還偷偷使用手機錄下自己犯案的過程。同月8日,許男將影片傳給女子,恐嚇她如果不陪自己上床,就會將影片傳給她的家人。女子心生畏懼,在14日深夜、18日和19日分別就範;不過她受不了許男惡行,最終選擇報警。
警方持法院搜索票到許男住處,發現他的電腦、手機不只女子一人的私密影片,還偷拍另一名未成年少女的口交影片,之後威脅少女拍攝裸露影片、照片給他,並在洗澡時開直播讓他欣賞。
許男在2014年就已因偽造文書被判應執行10月有期徒刑,在2015年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5年內再犯6罪,均為累犯。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許男強制猥褻女子,侵害她的性自主權並使她身心嚴重受創,不和解又不賠償;另許男又和未成年女子發生性行為,雖然想和解但遭到拒絕,依強制猥褻罪累犯、強制性交罪累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累犯、脅迫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照片、電子訊號罪累犯,判許男應執行10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