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慘了 性侵案遭國家認證「嚴重犯罪案例」翻盤夢碎
編輯:網編組 | 2024-01-23 22:50
吳亦凡性侵案遭官方認證為「嚴重犯罪案例」。(圖/翻攝自吳亦凡IG)
大陸男星吳亦凡捲入性侵風波,去年遭二審法院維持13年徒刑附加驅逐出境判決。判決出爐後,吳母吳雨透過兒子旗下公司官方微博「20XXCLUB」發出長文,誓言要替兒子討回應有的正義。不過,北京近日舉行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官方將吳亦凡性侵案認證為「嚴重犯罪案例」,代表案情再無轉圜餘地。
《新京報》報導,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進行工作報告。寇昉提到,2023年間,北京法院依法嚴懲殺人、搶劫、重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審結此類案件650件,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審結涉黑惡犯罪一審案件19件,堅決守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報告在附件中專門列舉3起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案例,分別是范寶勝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報告指出,2003年至2021年間,范寶勝先後糾集、指使范寶明等人,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等30餘起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等11項罪名判處范寶勝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9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罪名對范寶明、王軍等其他犯罪組織成員分別判處刑罰。
2010年至2022年間,崔鵬等人在經營管理物業公司、參與房地產拆遷過程中,逐漸形成以崔鵬為首,以李瑞、陳乃鋼等人為重要成員,人員基本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法院最終判處崔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刑罰。
2020年11月至12月間,吳亦凡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3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聚眾淫亂罪判處吳亦凡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一審宣判後,吳亦凡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