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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包庇詐團弟!涉洩漏個資遭「當庭逮捕」下場慘 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圖/報系資料照)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蒐證後於29日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經漏夜偵訊認定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檢察官於民國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

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於29日上午,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含高雄市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於今(30)日7時許,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高雄市林園派出所警員陳彥瑋的胞弟為詐團成員,以買賣虛擬貨幣為名施行詐騙。沒想到,陳員竟涉嫌包庇詐團成員,提供避免為警查緝之方式,又違法查詢他人個資洩漏給詐團成員。事實上,陳員早在多年前就曾違規查詢他人個資,當時因涉案情節輕微,獲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

林園警分局強調,對員警涉犯違法案件,秉持絕不護短、絕不庇縱態度,將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以維警察形象,若員警涉犯違法案件且遭羈押獲准,知法犯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影響警譽重大,立即予以2大過免職,絕不寬待,以維護警紀。

對此,高雄市警局也表示,針對陳姓員警涉案情節嚴重,影響警譽重大,本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核予從重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其直屬主管(所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檢方則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又本件查獲之集團成員均僅20餘歲,短期內雖騙取不法所得,但鋌而走險被查獲後,勢將面臨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責,且亦將被追討相關不法所得,並面臨民事求償,訴訟纏身,絕非一本萬利,一旦誤入歧途,只會後悔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