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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挑弱勢下手26天64人受害 北檢大怒求刑2主犯逾20年

台北地檢署以詐欺集團手法惡劣,犯案態度不佳,將2主嫌求處逾20年重刑。(圖/報系資料照)

顏姓、劉姓男子組成電信詐騙集團,專挑年紀大、退休公務員、小市民下手詐騙,去年8、9月間,短短26天,行騙得逞700多萬,計有64人受害,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顏、劉及詐團成員共9人,並具體求處重刑。

檢方痛斥顏、劉2名主謀犯後態度惡劣,犯罪情節重大,非予長期監禁難以矯治,以2人在26天之內的64次犯行,從重合併求處20年以上徒刑。本案是自2017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將詐騙集團納入處罰範圍後,北檢起訴詐團案件並具體求處20年重刑的首起案例。

起訴書指出,顏男、劉男、陳男自2019年7月間起,參與微信暱稱「皮卡丘」、「賤兔」、「小飛俠」等人發起的詐騙集團,顏男指派陳男負責指揮詐團,陸續購買帳戶存摺、提款卡,並由劉男、陳男保管提款卡,另招募大批年輕男女分別擔任取簿手、車手、水房成員。

起訴書表示,顏男、劉男的詐團再以假冒親友借款、冒稱網路商店人員及金融機構職員,打電話向年紀大或退休公務員,佯稱急需借款、或其網路購物時誤遭設定為重覆扣款,須操作帳戶取消,要求被害人操作自動櫃員機或使用網路銀行操作程式,將被害人款項匯至人頭帳戶內。

檢警調查,估計,顏、劉2人的詐團自2019年8月8日至9月2日,短短26天內,就詐騙逾700萬元,共有64人受害,其中被害最高金額為30萬元。顏、劉及成員共可抽佣12%,其中顏為5%、劉男等及車手分別可抽佣1%、1.5%、2%。

檢方認為,顏、劉2人否認犯罪並狡飾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審酌2人為詐團主謀,被害人逾60人,犯罪情節重大,非予長期監禁難以矯治並防止其繼續詐騙,且以2人涉犯64次加重詐欺罪,從重合併量處2人有期徒刑20年以上之刑。由於顏、劉等詐團成員共9人,因涉犯組織犯罪,另予宣告強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