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評會開鍘「50人開除黨籍37人停權一年」 賴瑞隆:黨員該守紀律
編輯:網編組 | 2024-02-01 17:16
中評會主委賴瑞隆。(圖/翻攝自民進黨直播頻道)
民進黨中評會在1日召開第9次中評會會議,無異議將2023年、2022年違紀參選案的50位違紀人員予以除名開除黨籍,37位違紀人員予以停權1年處分。
根據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依據「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12條規定,「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第11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具黨員身分違紀參選者,中評委今日會中一致決議,1位參選人予以開除黨籍的除名處分。
除違紀參選除名處分外,中評會也決議,對未獲提名退黨參選者,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凡黨員未獲提名者,即使申請退黨而逕行參選,將來如再申請入黨,依照除名處分再申請入黨者之程序處理,始得辦理提名登記」,視同違紀參選除名處分,本次中評會亦認定有退黨參選事實,3位參選人依規辦理開除黨籍。
稍早,中評會經會議討論後,針對2023年第11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違紀參選及退黨參選案、各縣市黨部違紀除名案及2022年九合一違紀參選案、九合一違紀助選除名案等4項討論案,中評會全數無異議通過做出一致決議,將50位違紀人員予以除名開除黨籍,37位違紀人員予以停權1年處分,另有兩案經申訴決議再行調查下次會議處理。
除此之外,2022年九合一違紀參選第四類公職者以予除名處分共27位、兩位以他黨參選者一併予以除名,違紀參選第五類公職者,包括里長鄉鎮市民代表,考量基層經營特殊性,共37名予以停權一年之處分;九合一違紀助選除名案共7位予以除名,違紀除名案共10名予以除名,為維護黨紀,中評委會中一致決議,予以同意原處分。
賴瑞隆重申,2024總統立委大選結束,也是面對國家新局勢的開始,中評會對於違紀行為絕不容許,所有人必須以台灣利益為重,民進黨員更應遵守黨章黨綱紀律,團結一致來守護台灣的最大利益,,因此違紀行為絕不容許,台灣面對政局變化,同志更應遵守黨章黨綱紀律,團結一致爭取人民支持,堅守清廉勤政愛鄉土的政黨價值,共同守護台灣的自由民主與和平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