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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證據喊「不要逼我」 陶晶瑩:只是不想往死裡打

陶晶瑩。(圖/翻攝自臉書/陶晶瑩)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如今卻捲入經營權糾紛,並遭供貨商指控積欠貨款等,被新北地院判賠315萬元。劉姓合夥人1日再發4點聲明,要陶晶瑩別再混淆視聽。而陶晶瑩面對網友詢問回應,「我只是不想往死裡打。」

劉姓合夥人聲明表示,大家應該相信「藝人直播,淚流滿面」,還是「法院判決,事證明確」,藝人不應該因為擁有媒體話語權僅陳述部分,而無視商業道理和法律公理;陶晶瑩對商業邏輯的謬誤導致雙方對簿公堂,經法院一年多的審理,已有判決,李李仁控告他背信、圖利等罪名,台北地檢署於112年6月12日已做成「不起訴處分」,並認定本人並沒有背信、圖利的犯行。

聲明指出,3項休閒食品皆是由他原公司開發、設計、管理代工供應商的獨家商品,並非市場現成商品平轉銷售予辣杯杯,且經陶晶瑩、李李仁及藍均齊等股東們試吃同意,除應給付給代工廠之代工費用外(原公司早已結清代工費217萬餘元),原公司收取合理之研發、管銷等費用,此為正常商業和法律認知,此費用之合理性也為法院所肯定。

劉男說,「我說的每一句話都能被法律驗證,法院已明確判決返還不當受領的利益,不希望再浪費社會資源,請自重,不要再混淆視聽。」

有網友在陶晶瑩的貼文下方貼出劉男的聲明詢問,「誰說的是真的。」陶晶瑩回,「很多受害者來找我,還有很多證據,我只是不想往死裡打,不要逼我。」網友認為,「妳應該要往死裡打才對,因為他們也是翻臉不認人啊。」對此陶晶瑩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