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計程車加收多少錢? 各縣市資訊一次看
編輯:廖梓翔 | 2024-02-04 15:23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每到農曆春節期間,為鼓勵計程車司機協助疏運旅客,各地縣市政府都會讓計程車在農曆年節期間做費用加成。而由於各縣市調整幅度標準不一,本篇將做統整,方便民眾理解相關資訊。
台北、新北、基隆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加成30元,夜間加成20元、國道通行費等均計入跳表金額。瑞芳、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收費。
桃園市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每趟加收50,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加收100元。
新竹縣、新竹市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依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0%,未計入跳表金額部分,不得額外加收。
苗栗縣
調整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依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0%。
台中市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每趟加收50元,並依計費表金額收費,未啟用計費錶功能者不得額外加收。
南投縣、彰化縣
調整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每車次依表加收50元。
雲林、嘉義縣、嘉義市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並加收50元,如計程車計費表已設定春節加價功能,則依跳表金額支付。
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依原運價加收50元,如現行計費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則依跳表顯示金額支付。
宜蘭縣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啟程1.25公里以內150元,之後每200公尺收費5元,延滯計時運價每1分40秒加收5元,駕駛必須使用計費表的春節加成功能方能加收,如未計入跳表金額,不得額外加收。
花蓮縣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並加收50元。如計程車新式計費表已設定春節加價功能,則依跳表金額支付。
台東縣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6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並加收50元。
金門縣
調整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