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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跑去當車手詐騙443萬 拖累父母被判百萬元
編輯:銘傳新聞 | 2024-02-05 22:00
2少年當詐騙車手騙443萬,結果害父母要連帶賠償,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pixabay)
高雄許姓、鄭姓兩名少年跑去在2020年間當車手,以假警察、假檢察官的手法,向蔡姓女子詐騙443萬元,驚覺詐騙報案後,警方循線查獲整個詐騙集團,最後蔡女與部分成員達成和解100萬元,法院判2位少年車手和另外2名成員應共同賠償剩餘的343萬元,但由於鄭、許2人犯案時都還未成年,因此2人的父母必須共負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判決指出,蔡女於2020年11月間被對方以「假檢警」話術給詐騙上鉤,他們向蔡女表示她涉及詐騙案件,需將銀行存款監管,讓蔡女以多次以面交、轉帳等方式交付金錢,總共遭騙高達443萬元。之後,蔡女察覺有問題報案,警方循線成功破獲詐騙集團,並發現集團內有多名未成年車手,法院審理時,也將這些車手判刑或交付保護管束。
事後蔡女向詐團車手提起損害賠償,求償443萬元,其中100萬元已與集團成員達成調解,但仍有343萬元損失,向許姓、鄭姓少年及詐團成員鍾姓、張姓男子提告索賠。
高雄地院審理時,許姓少年對賠償金額表示:「沒意見,但現在沒錢可賠」,另外的鄭姓少年、鐘男、張男等人則是沒有出庭或意見,法官因而判決4人應賠償蔡女343萬元,不過鄭姓、許姓少年2人犯案時都還未成年,因此2人的父母必須共負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