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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指引出爐! 六都非自住稅率3.2%起跳

配合囤房稅2.0今年7月將上路,財政部宣布最重要的子法規,其中包含全國約有312.6萬戶適用的單一自住優惠稅率排除豪宅標準,以及提供給地方政府訂立差別稅率的基準。(圖/報系資料照)

配合囤房稅2.0今年7月將上路,財政部在農曆年假後宣布最重要的子法規,其中包含全國約有312.6萬戶適用的單一自住優惠稅率排除豪宅標準,以及提供給地方政府訂立差別稅率的基準,公告期間僅有30天,財政部估算,囤房稅2.0上路,稅收淨增加約17.32億元。

囤房稅2.0各類型課稅級距及稅率。

囤房稅2.0母法規定,全國只有一戶的單一自住住宅可適用1%稅率,但要排除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上物件,財政部定義,所謂一定金額是指各縣市自住應稅房屋現值由高至低,直轄縣市與新竹縣、市前1%被排除;其他縣市則是前0.3%被排除。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以2023年度台北市房屋稅標準為例,如計算到前1%,房屋現值大約是275萬400元,以下者就可享受1%優惠稅率,以上者則維持1.2%稅率,台北市大約是有23萬4995戶適用優惠,只有2373戶被排除。就全國來看,共計約312.6萬戶適用,大約2.4萬戶會遭排除。

財政部也公布,地方政府訂立差別稅率基準,有關非自住空屋僅分成2大類別,一類是六都,共分4個級距2戶以下稅率3.2%,較非六都的2.6%高,但持有7戶以上,不論六都、非六都皆課以4.8%的高稅率。

最被不動產業界關切的建商餘屋適用稅率,昨日公布持有1年內為2%,但超過2年的稅率即逾4%以上。宋秀玲舉例,如某人在台北市、新北市各有5戶非自住住宅,全國歸戶共計10戶,每戶適用稅率就是4.8%;依統計,六都非自住新屋在囤房稅2.0上路後,平均每戶稅負增加2.64萬元,漲幅78%;非六都每戶平均增加1.18萬元,增幅95%。

對建商餘屋要課重稅,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痛批,囤房稅課建商的庫存、存貨,在各產業絕無僅有,租稅成本不斷墊高,房價要怎麼降下來。

楊玉全認為草案給的銷售期太短,超過一年稅率就跳到2.4%以上,由於囤房稅是從拿到使照就開始計算,就算預售出去,一年內不一定可完成保存登記與過戶登記,都更案的時程如涉及釐正與變更,時間會拖更久,財政部應考量這些行政作業時間,及建商是生產者根本不具囤房動機,在基準上,應給予更為合理的銷售期間。否則集體加稅下,只有堆高房價,最後還是轉嫁給購屋者。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認為,新制將促使建商在預售期間盡量完銷,且小坪數銷售問題不大,對建商來說,中大坪數餘屋就算拿出來賣,恐怕也是票房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