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公布13名外逃要犯 兆豐銀前董座梁成金等人護照遭通知註銷
記者:項程鎮 | 2024-02-17 11:02
最高檢公布潛逃要犯13人,通知註銷護照。(圖/最高檢提供)
最高檢察署鎖定 13 名外逃要犯名單,包括前兆豐銀行董事長梁成金等 13 人,皆依法通知廢止並註銷護照,落實刑罰執行,確保司法威信。梁因超貸,造成交通銀行 8 億餘元呆帳,判刑2年確定,潛逃美國洛杉磯未歸。
13名要犯名單如下:
1.何存秀,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 17 年 10 月確定,擔任岡山鎮民代表會主席與鎮長配合,收取工程回扣款,判決沒收犯罪所得 462 萬 808 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廈門。
2.施宜璋,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 16 年 4 月確定,聚眾鬥毆共同殺害被害人 1 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 澳門。
3.李百洋,製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 8 月確定,與共犯多人參與製造甲基安非他命,扣案麻黃鹼(甲基安非他命之先驅原料)逾 100 公斤,戕害國民身心健 康甚鉅,並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後出境至東京。
4.林育震,運輸毒品等罪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 4 月確定,以搭乘 高鐵方式運輸毒品,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5,573.64 公克、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997.74 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成都。
5.莊錦池,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確定,自越南非法運 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 12 塊(合計淨重 4,217.15 公克)入境我國, 莊錦池後出境至澳門。
6.張家銘,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 10 月確定,2012年間上櫃公司「普格科技」以假交易方式灌水營收美化財報,被告收取 報酬,介紹廠商客戶與普格公司進行虛偽循環交易,涉嫌掏空公司資產,並藉機拉抬股價,判決沒收犯罪所得 3 億 6,166 萬 3,564 元, 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7.倪忠安,結夥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確定,與同夥多次以強暴脅 迫方法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強迫被害人交付財物或簽立票據等,被害人共 4 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中國大陸。
8.羅自宏,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 6 月確定,夜間侵入獨 居女子之住處,性侵被害人後強盜其財物,嚴重危害被害人居家安全, 使被害人身心受創,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緬甸。
9.賴彥翰,殺人、組織犯罪等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 2 月確定,被告為竹聯幫孝堂天母分會副會長,與該不法幫派會長、成員深夜在天母市區公然糾集少年幫眾,持利刃各式器械砍殺被害人 1 人 45 刀,對社會 治安及人心安定影響至鉅,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10.顏定豐,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 6 月確定,與共犯僅因細故持改 造手槍殺害被害人 1 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11.陳長義,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 6 月確定,與高雄市立英明國中校長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決沒收犯罪所得 178 萬 7,440 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中國大陸。
12.蕭宸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 6 月確定,以網路交友 對不特定女子詐取金錢之詐騙集團機房負責人,被害人多達 21 人, 不法利得計 1,400 餘萬元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柬 埔寨。
13.梁成金,背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 2 年確定,通緝逾 10 年之兆豐銀 行前董事長梁成金涉超貸,造成交通銀行 8 億餘元呆帳損失,危害社 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洛杉磯。以上是檢察機關鎖定第二波 13 名外逃要犯、通知註銷護照名單 。
至於朱國榮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棄保 5 億多元,6 案通緝中,未扣案 犯罪所得 1 億多元,臺北地檢署依職權審查後,已通知廢止並註 銷其護照。高等檢察署 2024年 2 月 6 日函請高等法院轉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朱國榮護照。最高檢察署 2024年 2 月 17 日函請調查局及刑事警察局儘速緝捕其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