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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成本更低了? 交通部擬「微罪不開放檢舉」 罰款1200元以下不記點
編輯:朱冠宇 | 2024-02-20 14:52
交通部長王國材。(圖/CTWANT攝)
台灣交通亂象頻傳,去年(2023年)1到11月共有49.1萬人受傷、2759人死亡,近期國道事故更頻繁到宛如「每日任務」,但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0日)接受YahooTV《齊有此理》專訪,表示已檢討罰款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未來也將討論微罪不記點。
王國材表示,過去提高罰則及記點,是希望透過交通執法作短期教育,若用宣導可能需3年才有效果,例如沒停讓行人罰6000元,效果馬上就出來,強調「交通部必須跟時間賽跑」,政府執法不是因為缺錢,但也認為時間拉長會有很多人受害,影響很大。
儘管是先有違規人才有檢舉人。但王國材表示去年有檢舉魔人一直檢舉,因此討論檢舉項目議題,涉及危險項目仍開放檢舉,微罪則不受理檢舉,且裁罰細則也規定要具備充分證據,取締違規要有3分鐘影片、照片,「不能違停一下就拍」。
王國材進一步表示,受理檢舉也要有判斷,所以現在也討論若民眾檢舉則不記點,例如騎樓停車,去年開放後有許多騎樓停車問題,若地方政府讓出1.5公尺行人行走空間,已不記點,也會討論不開放檢舉。交通部對此表示,有關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檢舉不記點、微罪不受理檢舉等都在討論過程,尚未定案。
此外,台灣交通違規的成本相較先進國家已低上許多,例如逼車並致人死傷,在日本最高可判20年,台灣最重僅罰2.4萬或吊扣駕照3個月。無照駕駛在台灣最高罰2.4萬、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但在美國無照即屬輕罪,駕駛除需出庭說明,若造成重傷、死亡,最重可被處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