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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生跑3千公尺昏迷成植物人 家屬提告國賠近3千萬

警專學生廖志昕跑步測驗時昏迷成植物人,家屬提國賠,台北地院民事庭今天開庭審理。(圖/報系資料照)

警察專科學校學生廖志昕參加2017年學校期中考時,在3000公尺跑步測驗時突然昏倒,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失去意識成為植物人,家屬認為警專有疏失,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請求國家賠償2933萬餘元,法院今日開庭,廖家委任律師主張,警專長官在事情發生之後沒有任何作為,明顯有過失。

根據了解,警專學生廖志昕發生期中考跑步意外,成為植物人之後,其家屬控告廖生的中隊長張一平涉業務過失傷害,已由台北地檢署於2019年3月間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張一平,目前刑事部分仍在北院審理中。

廖生家屬委任律師今天出庭時主張,警專醫護室編制了醫師、護理師,測驗當天場邊卻沒有護理師在場,廖生發生意外時,中隊長張一平卻阻止其他學生呼叫救護車,也沒有進行CPR等急救措施,根本沒有作為。同時,CPR的口訣是「叫叫ABC」,其中就包含叫救護車,但張一平沒有任何作為,還阻止學生叫救護車,明顯有過失。

警專委任律師則抗辯,廖生出意外時,張一平請學生打電話通報醫護室,其他教官打電話叫救護車,均積極對廖生急救,沒有過失責任,而且張一平是中隊長,指揮學生也是張的救護作為。承審法官諭知警專應提出歷年學生的畢業資料,並於2月27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