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拍板 全國性公投先辦
記者:中國時報黃婉婷、陳慰慈、楊亞璇 | 2024-02-23 06:30
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擬採移轉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將函請立院審議。(圖/中國時報陳君瑋攝)
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投票人若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距離投票日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但投票地點仍限於中華民國境內,旅居海外的公民仍無法以通訊或網路參與,且該草案僅針對全國性公投,公職人員選舉並不適用。
《公投法》規範,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雖然不在籍投票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方式。但中選會提出的「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僅針對移轉投票,該草案曾於2021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行政院會昨日通過草案後,再送新國會審議。
儘管在野疾呼,所有選舉皆適用不在籍投票,但中選會仍定調「先公投、再選舉;先全國、再地方」。行政院長陳建仁說,為確保投票不受外力干預、國人信賴公投結果,因此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由投票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可兼顧投票祕密性及結果公平性。
中選會說,投票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可能在投票日不便返回戶籍地投票,或考慮時間、金錢等成本,影響投票意願,因此順應潮流,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據草案,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以書面或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因考量選務安定性和社會信任基礎,先從公投開始實施,作為日後選務參考依據。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批評,不在籍投票應該包含所有投票,民進黨打著民主卻走民主倒退路線,全世界都在推不在籍投票,為何我們要那麼多限制?為何只有公民投票,一般選舉不能實施不在籍投票?國民黨一定會全力在立法院推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如果國家e化程度夠、用手機就可以投票,不在籍投票最理想是直接用手機投票,這並不困難,愛沙尼亞早就行之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