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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開車邊脫褲猥褻!高三女控校車司機「抬屁股露下體」

校車司機猥褻女學生,被判3年10月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郭姓男子在一間私立高中擔任校車司機,由於該路線最後下車的高三女學生有自閉症、輕度智能障礙,郭男趁只剩她一人在車上時,邊開車邊抬起屁股脫褲,並猥褻女學生、逼她摸自己下體。女學生事後向老師抱怨「身體差點被校車司機抹過」,才讓全案曝光,台中地院判郭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郭男自106年8月起任職該校的校車司機,在11月17日時見全車只剩女學生一人,便要求坐到遊覽大客車駕駛座右方的引擎蓋平台上。郭男接著邊開車邊拉下褲子拉鍊,還把褲子脫到大腿、露出生殖器,狂摸女學生的胸部、大腿,說要和她「玩親親」。

女學生說:「老師說女生不可以跟男生玩親親。」但郭男不理,反抓起她的手,逼她撫摸自己的生殖器,女學生再次說:「老師說女生不可以碰男生的小雞雞。」郭男才放手並穿回褲子。女學生在19日凌晨傳訊息「老師我的身體差點被校車司機抹過,請校車司機不要對我性騷擾好嗎?」給丁姓老師,全案才曝光。

郭男出庭辨稱女學生是主動坐到前排,自己僅問她是否有交往對象,之後不僅沒有再與她說第二句話,所有指控也一件都沒發生過。台中地院審理此案,丁姓老師出庭表示女學生的自閉症特質為「老實樹」,不但有話直說而且幾乎不會說謊,自從被郭男猥褻之後情緒明顯失落,連看喜歡的卡通都沒有笑,還開始吃抗憂鬱症的藥。

女學生出庭時指控郭男在座位上把屁股抬起來再脫褲子,還指出當天郭男穿的是藍色內褲;法官認為女學生對部份細節證詞前後一致,認為抬起屁股脫褲對經驗豐富的駕駛並非難事,以《刑法》第224、223條,認郭男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