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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教練強幫男童「打手槍」 開庭無恥辯:「刑度太重」
記者:陳昭文 | 2020-01-10 14:15
桃園一名黃姓助理教練,利用權勢強行猥褻未滿14歲男童,遭到桃園地院判刑。(圖/翻攝pixabay)
桃園一名黃姓男子在2016年6月,於桃園一所國中任職棒球助理教練時,4度將2名未滿14歲男童帶進寢室內,親吻男童臉頰、啃咬背部,甚至將男童外褲脫下,強行幫男童「打手槍」;直到男童家長發現後,整起事件才曝光。黃男在法庭認為刑度過重,希望桃園地院法官減刑、緩刑;但法官認為他惡行重大,仍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合併判處黃男4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分別在2015年9月、2016年6月、2017年12月等,4度將2名男童,帶進所任職國中的劍道館寢室內,不顧男童意願,強行環抱男童,親吻他們臉頰,啃咬背部,最後甚至將男童們的內褲褪下,幫男童打手槍,直至男童出聲「教練會痛」才停手,事後2名男童家長得知消息後,憤而對黃男提出告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黃男竟然還嫌刑度過重,希望法官減刑、緩刑,但是法官認為,黃男明知道男童未滿14歲,仍利用教練權勢,強行猥褻2名男童性自主權,已經嚴重影響他們身心發展,惡行重大,不宜減刑,也不予緩刑,最後,合併加重強制猥褻等4罪,判處黃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