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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童上學過馬路遭休旅車撞飛 女駕駛未禮讓將被吊扣駕照1年

潭子區潘姓女童今於上學途中,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賴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撞倒。(圖/民眾提供)

台中潭子區潘姓女童今於上學途中,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42歲賴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撞飛倒地,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賴女駕照也將被吊扣1年。大雅警分局今起同步於轄內校園周邊擴大「車輛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以維護學童上、放學交通及人身安全。

針對潭子女童遭休旅車撞倒事故,大雅警分局指出,賴女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製單舉發,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另賴女也將被吊扣駕照1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

大雅警分局表示,大雅警分局112年度執行「車輛不停讓行人」專案取締總計553件,在強力執法下,行人事故顯著降低,為維護學童上、下課安全。此次針對大門緊臨主要幹道學校,於上、下課時段編排警力駐守執法,籲請市民開車、騎車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放慢速度,確認行人穿越道無行人通行,有行人時務必停讓保持3公尺以上之距離,以確保學童安全。

大雅警分局強調,將持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加強定點守望攔檢並輔以架設攝影機全程蒐證;此外,亦針對轄區易肇事路口(段)邀請路權單位進行會勘,透過改善號誌、標線等硬體設施來提升行人安全。

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呼籲用路人,通過路口時,應注意紅綠燈或行人專用號誌,於綠燈時注意左右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儘速通過行人穿越道;此外,更切記勿邊走邊滑手機,集中注意力避免危險發生;提升執法量能之目的,是為促使汽、機車駕駛人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行人及車輛駕駛互相尊重,共同打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