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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鎮公所爆官商勾結 涉嫌收回扣3人羈押
記者:中國時報楊靜茹 | 2024-03-02 06:24
埔里鎮公所工務課周姓技士和曾姓鎮民代表涉嫌以借牌或洩密方式圖利廠商,2019年起涉入案件高達26起,周男、曾姓代表及林姓廠商1日遭羈押。(圖/中國時報楊靜茹攝)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工務課周姓技士和曾姓鎮民代表從2019年起利用小型工程,涉嫌以借牌或洩密方式圖利廠商,再收取回扣,涉入案件高達26起,檢警昨陸續帶回17人偵訊,周姓技士、曾姓代表、林姓廠商1日遭羈押,1名廠商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檢警接獲情資,指埔里鎮公所工務課周姓技士主要承辦都市計畫業務,還負責東門、北門、南門、珠格供4個里的道路、水溝等小型工程案,2019年起周男涉嫌與曾姓代表利用職務之便,以借牌、圍標、洩密等方式讓特定廠商得標,從中收取數萬元回扣。
南投地檢署偵辦埔里鎮公所肅貪案件,發現周男、曾姓代表利用職務之便圖利廠商,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他們認為小型工程金額不高,外界不易發現,經查4年來涉入案件高達26件,歷經1年蒐證,昨指揮廉政署、調查局等單位,前往埔里鎮公所、涉案人住家等11處搜索,帶回周男、曾姓代表、林姓廠商等17人偵訊。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蘇厚仁、林孟賢、廖蘊瑋、林宥佑、鄭宇軒漏夜偵訊後,發覺周男、曾姓代表及林姓廠商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南投地方法院1日下午裁准曾姓代表、林姓廠商、周姓技士羈押禁見,另1名廠商則是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全案擴大偵辦中。
埔里鎮公所面對員工涉嫌收取廠商回扣,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發表聲明強調尊重司法全力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