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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控北市警性暴力!分手費「131488」暗藏玄機 她與警界糾紛非首回成「警界殺手」

北市中山警分局李姓警員被段姓酒店小姐指控始亂終棄,圖非新聞當事人。(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李姓警員被1名段姓酒店小姐指控,雙方交往1個月,李男對她始亂終棄,還聲稱曾為他懷孕墮胎,雙方於卻年8月間以「13萬1488元」達成和解,然而這非段女首次與警察爆發糾葛,堪稱「警察殺手」,該女去年也曾提告北市2線3星的林姓警官性侵。

段姓酒店妹指控,36歲的李姓警員去年6月和友人前往她任職的某便服酒店消費,並將她框出場性交易後交往,但段女指控,李員對她性暴力,還聲稱框她全場卻自己跑到沖繩玩,因此向分局督察組投訴。

段女表示,原先她不打算交往但對方一直哀求,她擔心李員尋短,迫於無奈才繼續交往,段女某日因身體不適要求李員框她全場外出,但李員人在國外無法處理,此事成為雙方「情變爭端」。

段姓酒店妹於是打電話到派出所投訴,進而讓分局督察組知悉此事,雙方原先談好6萬6千元分手費,不過段女聲稱懷孕,要求李姓員警負責,於是李員又加碼到「13萬1488元」才和解。

另外,中山分局在調查期間,段女卻不願出面,對此,督察組回應,李員到酒店消費屬實,加上予段姓酒店妹有感情糾紛,雖然雙方均未婚,但李員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業依規定從嚴核予記過2次懲處,調整服務單位。此外,原本一線三星的李姓員警去年考上中央警大警佐班,也因這起案件被中山分局函報警大撤銷他的受訓資格。

不過警方在調查這起花酒案時意外得知,該酒店妹根本是「警察殺手」,去年也曾指控北市警局2線3星林姓警官,在2022年聖誕夜至東區酒店喝花酒,事後帶她到旅館對她性侵並強制猥褻被記過2次並調職。據了解,段女在去年7月報案,指控林姓警官在旅館對她性侵、強制猥褻,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後將林移送北檢。

檢察官事後發現林員曾離開旅館去超商買保險套、並幫段女叫計程車回家,且LINE對話無異常,查無林員違反女方意願的事證,認定罪證不足,去年9月將林員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