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員工不會線上請假慘被解雇 理由竟是「連續曠職3天」
編輯:黃任強 | 2024-03-18 20:22
中國一名年近60歲的員工,因為不會線上請假,竟遭到公司解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科技的發達,讓許多流程改為數位化,像是公司請假,通常必須使用線上系統,但是對很多長輩不公平。中國有一名年近60歲的員工,工作了10多年,公司要求所有人請假得採線上操作,他因為不會操作,結果被視為曠職,氣得起訴到法院。
據《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辛某2012年5月入職一間配件公司,從事車間作業,一做就是10多年,但公司2019年4月發布公告,要求所有員工請假利用企業微信線上操作,如果沒有請假而自行不來上班,視為曠職處理。
辛某因為不熟悉電腦操作,去年1月9日請同事幫忙,在企業微信中提交特休假申請,時間從1月10日至1月20日,等到1月11日,公司發出《春節放假公告》,安排他在1月16日至1月27日放假,1月28日、29日因調休正常上班。
到了1月28日,多名員工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岡位,負責人在微信工作群組要求透過線上流程補請假,當晚辛某告知他會在1月31日回去上班,隔天下午在主管來電時,坦承不會線上操作請假,再度以口頭方式提出返崗後補假,但主管並沒有同意或拒絕。
沒想到,辛某如期返回工作,竟接到解雇通知,理由是2023年1月28日至30日連續曠職3個工作日,因而解除勞動契約。辛某不符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公司違法,並支付10萬多人民幣的賠償,仲裁支持他的請求,但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發現,辛某申請休假時間,與公司公告的春節假期存在部分重疊,另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公司在執行請假制度時存在補假的慣例,這次未返崗的其他員工也有補假的情況,於是辛某理解年休假可以順延,並透過微信和電話溝通,希望在返崗後補假,這是勞動者基於公司制度執行形成的預期判斷,並非故意曠職。
此外,辛某是年齡較大的老員工,之前請假都是在他人的協助下完成,雙方發生爭議前,也早在公司工作多年,距離退休僅剩2年,公司在解除與其勞動關係時應審慎包容。
法院指出,辛某的違規請假行為並未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秩序造成重大影響,不足以達到解雇的嚴重程度,因此判決認為公司違法解決勞動契約,應支付賠償金,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