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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才知前夫婚內出軌 她提告求償「精神損失費」法官這樣判

女子離婚後得知前夫婚內出軌,提告對方求償約新台幣22萬元。(示意圖/Pexels)

離婚後才知道過去另一半婚內出軌,還能提告求償嗎?中國大陸江蘇一名江姓女子,得知前夫離婚後短短1個月內再婚、生子,驚覺自己早就被劈腿,氣得提告求償人民幣50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

據《搜狐新聞》報導,江女與曹姓前夫曾有合計10多年婚姻並育有1子,但兩人時常爭吵且離婚又復婚。這段複雜的感情最終在2023年因為疏遠與冷淡再次畫下句點。但曹男離婚後的發展卻遠超出江女預料。

江女發現,前夫完成離婚手續僅14天就和另名楊姓女子再婚,楊女1個月後甚至替前夫生下1子,驚覺對方早在離婚前就出軌。江女進一步打聽消息後得知,前夫與她婚姻存續期間曾匯款給楊女,氣得一併對前夫、前小三提告。

江女主張楊女不當得利要求返還;提告曹男索討精神損失50000元。楊女挨告後付給江女一定金額款項,雙方以達成和解方式收場;法官則判曹男須賠償人民幣10000元(約新台幣44203元)。

法官認定,江女所提出證據、曹男出具的資料,以及關聯案件的庭審記錄,雖無被告與第三人存在婚內不軌行為的絕對證據,但已符合民事訴訟證據高度蓋然性要求,可認定曹男在與江女在婚姻中有重大過失導致離婚,再考量江女在離婚協議中分得較多財產,酌情判曹男賠償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