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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官員甩鍋 立委修法讓縣市可防醫院掛號費大漲

電價大漲,衛福部又取消醫院診所掛號費天花板,讓民眾擔心看病越來越貴,立委批評衛福部此舉恐造成台灣醫療階級化,因此提案修改醫療法,明訂地方縣市衛生局仍要把關轄內醫院診所掛號費是否合理。圖為在診所等待就醫的民眾(圖/黃鵬杰攝)

本刊上週報導,已是看守內閣的衛福部「慷病患之慨」,在電價大漲之際,宣布取消在民國84年由衛生署(衛福部前身)制訂的「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的行政命令及地方政府備查制,讓許多民眾擔憂醫院掛號費將大漲,但此舉更讓縣市政府倍感棘手,因「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應由縣市政府核定,但衛福部堅持「掛號費是行政費用(非醫療費用)」,面對民怨四起,地方縣市若祭醫療法管理掛號費,恐得罪醫院,不管則得罪民眾,左右兩難。

此事引發立委高度關切,立委徐欣瑩領銜提案,修改醫療法第21條條文,將原條文內容「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修正為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及行政費用」,都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該草案並已付委審查。

立委指出,醫療法第21條修正案的內容相當簡單、明確,僅增加「行政費用」四個字,但卻能讓民眾就醫權獲得更多保障。因衛福部在未經公開與各地縣市衛生局溝通下,閃電宣布逕自取消醫院診所掛號費天花版,地方政府卻不知還要不要管掛號費,許多縣市都坦言「日後只能道德勸說醫院診所」,不知道有多少效果。

但該立委也直言,衛福部取消醫院診所掛號費上限,起因是近年許多醫院診所抱怨衛福部健保點值給付制度不合理,但成本又大漲、快活不下去,衛福部眼見「健保點值調整」是大事,看守內閣恐難以決定,才藉著鬆綁掛號費,化解醫界抗議。不過,立院衛福委員會中許多新科立委都出身醫界、藥界,立委雖提案掛號費由縣市政府把關,但該案會不會排審?未來審查時,立委是站在醫藥界這一邊,還是民眾權益及縣市政府管理那邊,攸關法案過關與否,還有待觀察。

徐欣瑩的「醫療法」修正案,獲得翁曉玲、徐巧芯、羅智強等多位立委的連署支持。

徐欣瑩在草案說明中指出,衛福部以反映醫療機構經營成本為由,取消全國統一的掛號費上限,讓醫療機構可以自行調整掛號費,但衛福部堅持掛號費「不屬於醫療費用、是行政費用」的說法,等於是開放醫療機構可以用「行政費用」的名義,任意調整就醫費用。為了避免我國醫療費用未來逐漸出現「醫療階級化」現象,立委認為,民眾就醫負擔仍屬於主管機關(衛福部及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的重要監督事項。

她還說,衛福部仍應盤點掛號費等收費情形,與時俱進「合理訂定掛號費參考範圍」,讓醫療機構與地方衛生局有所依循,因此提案修法,將醫療費用與行政費用,都列為地方主管機關的核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