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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乾啦!醉男酒測前猛灌台啤 視同拒測…這下慘了
編輯:邱芊 | 2024-03-29 16:57
警方先行利用酒精檢知器實施檢測後,呈現有酒精反應,正待支援警力送酒測器時,鄢男竟從車廂內取出啤酒飲用。(圖/翻攝畫面)
乎乾啦!新北市土城區警方23日晚間巡邏時,看到43歲鄢男騎乘機車時轉彎未開方向燈,上前盤查時,發現男子身上散發濃濃酒味,想不到正待支援警力送酒測器時,鄢男竟從車廂內取出1罐台啤「乾了」,企圖干擾警方酒測。對此,警方告知其行為已經「視同拒絕酒測規定」,且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警方當場製單告發拒測罰單,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外,還得扣牌及移置保管車輛。
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於3月23日晚間9點,於金城路三段與延吉街口執行巡邏時,看到鄢男騎乘機車時轉彎未開方向燈,於是立刻上前盤查,發現他身上散發酒味,先行利用酒精檢知器實施檢測後,呈現有酒精反應,正待支援警力送酒測器時,鄢男竟從車廂內取出啤酒當場飲用。
對此,土城警分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2022年1月28日修正公布第35條第4項第3款「增加駕駛人於接受酒測或毒測前,喝酒或吸毒」處罰新台幣18萬,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並經行政院以命令定自2022年3月31日施行。
土城分局指出,統計今年元月1日至3月26日,土城分局計取締違規酒駕案件達75件,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區內易發生酒駕路段、易飲酒場所等地點,不分平假日及時段,加強違規酒駕執法作為。警方也呼籲,企圖規避酒測都是徒勞,落實「喝酒不開車、酒後開車找代駕或指定無飲酒同伴駕駛」才是不二法門,並重申警方對於酒後駕車「零容忍」取締工作無假期,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