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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再+1!嘉義市即起禁止使用塑膠杯 有望1年減少1025萬杯

嘉義市自4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鼓勵使用循環杯,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全市約可減少使用1025萬個塑膠杯。(圖/報系資料照)

永續淨零再「禁」一步,嘉義市4月1日起全新「限塑令」上路!轄內列管的465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如有違反情事經勸導未改善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嘉義市環保局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全市約可減少使用1025萬個塑膠杯,至於早餐店、夜市流動攤販等非列管對象,將盡力輔導配合減塑。

因應國際減塑趨勢,依環境部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法規中飲料店定義指從事茶、咖啡或冷熱飲等飲料販售或調理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嘉義市環保局配合政策推動,經與列管業者開會溝通後,訂定今年4月1日為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今正式上路。

環保局副局長孫意惇說,確定日期後,除通知列管465家業者,也加強政策宣導,派員至轄內夜市及市場,向攤商進行宣導,今政策上路第1天,就針對列管飲料店展開全面稽查,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次連續處罰。

環保局長李佳禾表示,飲料店全面限塑後,民眾可自帶環保杯享用5元優惠,今年也將持續推動循環杯、環保夜市、輔導非管制對象減少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等活動,藉由營造資源循環使用的消費環境,強化市民源頭減量觀念,共同力行減廢生活,讓嘉義市邁進永續淨零美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