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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明5聲明抨擊鍾德美欲當「萬年董事長」 咆哮乃人性使然竟遭惡意曲解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律師陪同張國明(右三)出席記者會。(圖∕讀者提供)

長榮集團多名董事表示,針對鍾德美以董事長名義發文媒體,惡意指稱「某」董事帶律師到場是來杯葛會議,並在場大聲咆哮的說法加以反駁並聲援說,「至於所謂咆哮之說更為荒謬,張國明是因受阻於父親創立的基金會,而發出悲憤之鳴,這是人性使然,何需惡意曲解?」

張榮發(文教)基金會董事張國明首次舉行記者會,陪同出席者還有董事李寬量、吳景明,及委任律師朱應翔、吳祝春。

他們指出,事實是,張榮發二子張國明董事有鑒於鍾德美董事長多次不依法行事,且意圖修改組織章程,以遂其擔任「萬年董事長」之圖謀,故而才商請律師陪同,以備遇有法律疑義時,可立即諮詢。

而且,鍾德美也有帶個人委任的律師進場,何以鍾德美能而張國明就不可以?這不就是跋扈!如果基金會內部所為都坦蕩蕩,又何懼律師、甚至媒體進入呢。

以下為張國明、吳景明、李寬量,今天提出的五點聲明。

一、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為了無限期延長任期而試圖違法變更 章程,是否想要做「萬年董事長」?

張榮發基金會第11屆董事任期已於107年12月17日屆滿,迄 今已逾一年,仍未完成第12屆董事改選,此期間主管機關教育 部已多次發函要求儘速完成第 12 屆董事改選事宜,然鍾德美女 士卻於此時提出修改章程,內容增加將其職務屆滿後,可無限延 長之條款,如此一來,是否鍾德美女士想要做「萬年董事長」?

二、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為何多次唆使保全人員阻擋不同意見 之董事們開會?

自107年12月11日以來,鍾德美女士至少已有三次惡意指使保 全人員阻擋意見不同之董事們開會,試問為何要阻擋意見不同之 董事們開會?

三、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為何多次將基金會之持股股權違法涉 入長榮集團之經營權?

鍾德美女士於 108 年 2 月 11 日及 5 月 27 日未經董事會決議,逕 自行使基金會持有長榮國際公司 1 億 4443 萬股之股權,涉入長 榮國際公司的經營運作。

又於同年 5 月 30 日及 11 月 29 日,未 經董事會決議,逕自行使基金會持有長榮鋼鐵公司 2500 萬股之 股權,涉入長榮鋼鐵公司之經營運作。

主管機關教育部已函文要 求本會就此事件說明,然為何鍾德美仍無視主管機關之要求,繼 續違法涉入長榮集團之經營運作?

四、財團法人基金會的「董事選任」應以特別決議選出,為何鍾德美 女士多次企圖要求改以普通決議?而且多次於董事會提出違法的 「鍾德美版董事選舉辦法」,試問若沒有公平公正的選舉辦法, 如何確保選舉結果的公平性?

五、張榮發基金會屬於公益性質之法人,應該接受主管機關監督,而 董事任期屆滿就應該改選,懇請教育部依法處置,以終結鍾德美 女士之違法行為,讓屬於公益性質之基金會能專心於公益文教事 業之推廣,勿再涉入長榮集團之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