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急性腦中風倒臥路旁」延誤送醫 新北消防:已做懲處
編輯:網編組 | 2024-04-19 20:40
男腦中風被誤判成酒醉路倒延誤送醫。(圖/三立新聞網)
新北市三峽在月初發生一起60歲男子,因急性腦中風倒臥路旁,消防隊獲報到場,評估男子不須送醫,但警方擔心男子安全先帶回派出所保護,但期間男子沒意識,警方於是再度通報119,由救護車將對方送醫,事後確認是腦中風,家屬質疑送醫過程延誤「72分鐘」,造成男子目前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恐惡化成植物人,並對警方和消防隊提告。對此,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名60歲的張姓男子在4月6日騎車出門,行駛途中突然感到感到身體不適,就先停在路邊休息,但沒多久就倒臥在路旁。民眾發現打119求助,警方同時獲報前往,警、消同時抵達後,張男經消防救護人員評估為酒醉路倒,需要交由警方處置。
不過據了解,張男平常滴酒不沾,加上現場警員當時並未發現酒味,經救護人員判斷後,先前往張男住處聯絡家屬,但遲遲無法聯絡上,只好先帶回派出所安置。張男被帶回派出所後,值班警員發現張男癱軟在留置區且面色慘白,驚覺有異狀,於是再度撥打119,當救護人員抵達後才將張男送往亞東醫院急救,經院方診斷,張男為腦出血中風,右半身癱瘓、且無法言語。
張男外甥女王小姐事後提出質疑,舅舅當初癱軟在路旁,救護人員為何評估為「酒醉路倒」,更何況張男滴酒不沾,由於病情關係導致無法言語,卻被認為不表達就醫意願,因為被拖延到黃金就醫時間,張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急救,就算恢復後也將面臨癱瘓,家屬對警方及消防隊提出遺棄、過失傷害等相關告訴。
針對這起事件,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回應,有關三峽消防分隊出勤三峽區大同路救護案,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未來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消防局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同時製作案例教育,完成所有外勤單位有關辛辛那提教育訓練,並要求各大隊利用各種集會、訓練、勤教等時機宣達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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