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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回娘家!爸竟帶「大學女同學」回家 兒垃圾桶翻到「用過的套」怒冰起來
編輯:林姸君 | 2024-04-21 10:58
人夫將外面女友帶回家。(示意圖/PAKUTASO)
台中一名人夫在外交女友,不願負擔家用,把妻子氣到搬回娘家,怎料到居然趁這段時間將外面的女友帶回家。其兒子看不下去,將對話翻拍,以及將使用過保險套冷凍保存,供媽媽當證據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2005年1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豈料丈夫居然在外結交女友,除負擔繳納房貸,其餘均不願負擔,之後還趁她暫回娘家住時把大學女同學帶回家住一晚,並且完全不避諱地告訴兒子這件事。
人妻表示,兒子趁丈夫洗澡時翻拍訊息,發現丈夫居然和小三互稱老公老婆、傳訊「愛你」,不僅如此還在垃圾桶內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她得知後,請兒子先拍照存證,再把使用過的保險套冷凍保存當成證據。
人妻控訴,丈夫公然攜同女友回家姦宿,行為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住所房間配置僅有二房,顯然並無適當之客房可供他人借住,然人夫竟允婚姻外之女性至其住所過夜,且還共處一室過夜,並有互傾愛意及互表關懷之對話內容,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並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且屬情節重大,因此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