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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大火首開準備程序庭 受害者怒控和解沒誠意

去年9月明揚屏東廠發生大爆炸,釀成10死百餘輕重傷,檢方依過失致死、過失重傷等5罪起訴前董事長劉安晧等6名幹部,屏東地院24日開首次準備程序庭。(圖/中國時報謝佳潾攝)

去年9月明揚屏東廠發生大爆炸,釀成10死百餘輕重傷,檢方依過失致死、過失重傷等5罪起訴前董事長劉安晧等6名幹部,屏東地院24日開首次準備程序庭審問林姓倉管組長,林否認有管理疏失;7名受害者則當庭控訴明揚和解沒誠意,當中受爆炸波及開刀7次的林姓員工,至今仍走不出爆炸陰影,身心受創的她怒訴,「我夢到我死掉了」。

明揚大火一案共有6名被告,首次準備程序庭是審問林姓倉管組長在架橋劑的儲放與管理上是否有問題,對此,林矢口否認自己有疏失,他說,他是2018年接手組長一職,架橋劑的擺放位置都是遵照前手,且工安課沒有告訴他架橋劑的安全資料表,所以他也不知道儲放的東西到底有沒有超量。

對於林的矢口否認,出庭的7名受害者認為都是在推卸責任,且全部當庭控訴明揚和解沒誠意,當中受爆炸波及開刀7次的林姓員工,至今仍走不出爆炸陰影,她怒訴,明揚與她談的和解金低得離譜,他們真的傷得很重,像她的左手至今還抬不起來,但公司只會一直叫他們回去上班,他們怎麼敢回去,現在只要想到這件事都還會感到害怕,甚至還做夢,「夢到我死掉了」。

她強調,案發時,主管還跟他們說不要跑,這是假的在演練,太扯了,所以就算明揚與他們達成和解了,她仍希望法官可以判重一點。陳女也稱自己身心受創嚴重,至今都還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眠,明揚一直都沒找她談和解,是她自己找律師與對方談,實在太離譜。丁男則說,明揚至今只找他談過一次,所以他後來決定補提告。

朱女則委託律師表示,明揚與她遲遲未能達成和解共識,還否認犯行,她希望法官要依檢方起訴求處重刑來判決。因爆炸案而患有恐慌症的黃女也委託律師表示,她吸入性嗆傷併發肺炎,現在喪失嗅覺,屬於重傷,希望法官改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刑。楊姓消防員也稱,他也喪失嗅覺,一樣希望法官改法條審理。

對於受害人的指控,到庭的前董事長劉安晧面對媒體詢問,他僅回應,「我現在已經不是董事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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