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賤商4】主管機關不管用途 冷看民眾遭騙血汗錢
記者:馮緯瀚 | 2020-01-22 06:35
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局長林裕益表示,該區段屬於旅館用地,旅館區建築物不得做為住家使用,日後恐遭受罰疑慮。(攝影/宋岱融)
一般庶民老百姓一生的夢想就是買棟屬於自己的房屋,安身立命,但很多人是首購族,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不小心就可能買到「工業住宅」或是「旅館宅」等違規房子,造成後續一連串的麻煩,甚至面臨無法轉售的困境。
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局長林裕益表示,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的用地屬於旅館用地,旅館區建築物不得做為住家使用,若購屋者購買時未注意建築物使用執照,日後恐會面臨遭稽查、檢舉取締受罰等責任。市府工務局承辦人員則透露,主管機關對於建案只會書面審照,並不會管建案的用途,因此才會衍生以旅館用地當成住宅賣給民眾的情況。
資深地政士曾明仁表示,消費者簽約前應注意該屋的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加上旅館區作為住宅使用的價格,都會比鄰近區域一般住宅便宜。而地方政府對這些違法使用的建案,多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很多民眾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賣糾紛就會產生。
一位民事法官強調,聯立公司所蓋的「聯上湖美學1期」雖稱是旅店宅,但格局設計有客廳、廚房、臥室等,呈現出一般居家裝潢及設施等內容,建商又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加上與民眾簽立買賣契約時,並未註明「僅供旅館使用」、「不得使供住宅使用」,當然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可作為一般住宅。
這位法官強調,該建商及代銷公司於2017年初就曾因該建案,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處罰鍰100萬元,即代表住戶不可能甘冒隨時遭開罰的風險而購買,因此法院判決聯立公司應解除契約,返回買賣價金及利息,而這也成為旅館用地違規使用首例敗訴案件。無奈建商卻再上訴,因此提告住戶恐還得面對6年的冗長司法訴訟。
本刊致電聯上集團,發言人辦公室陳姓秘書表示,公司有發言人機制,將轉告記者提問,但至截稿為止,本刊未收到任何回應。本刊另外致電聯上集團董事長特助呂信杰,電話也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