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正義魔人」不滿拖吊機車嗆警 阻擋司機抓車罵「爛貨」判拘役55天
| 2024-05-11 12:18
警方執行拖吊違停機車時,遭正義魔人阻擋並嗆拖吊車駕駛「爛貨」,此人觸法遭判有期徒刑3月和拘役55天。(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高市警局交通隊2022年2月20日執行拖吊紅線違停機車時,1名朱姓男子不滿吊車拖吊違停機車的行為,氣憤指出吊車怠速太久,排放廢氣違法,甚至衝上駕駛座將車強制熄火,還怒嗆司機「你就是個爛貨」,後續遭警法辦,高雄地院審酌監控畫面,依法判處朱男有期徒刑3月和拘役55天,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2月20日上午9時許,交通隊張姓男員警和饒姓男司機在前鎮區某大樓前執行拖吊違停機車,朱男突現身指稱員警沒有廣播就動手拖吊,痛駡拖吊車怠速不熄火,廢氣影響空氣品質,朱男見員警不理會,竟直接爬到拖吊車裡,伸手轉鑰匙熄火,饒男見狀上前阻止,慘遭朱男大罵「你就是個爛貨」,張警見朱男不可理喻,隨即報警處理,針對他妨害公務的行為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朱男辯稱,誤以為是機車行來偷搬車的,若是合法拖吊應先廣播通知,且拖吊車非法律規定特種車,須遵守3分鐘熄火規定,罵饒男爛貨是名符其實不算侮辱等等的言論,法官表示,拖吊車的車門設有「交通勤務警察行政輔助人」,擋風玻璃也有「特種警備車輛識別證」,且員警穿戴警服警帽、司機身穿背心,都明顯能辨識身分,因此朱男辯詞不足以採信取用。
法院判決,朱男針對辱罵的言論拒絕與饒男和解,觸犯《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55日,強制讓吊車熄火的行為,違反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罪》遭判3月,均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