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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看守所服刑竟性騷2室友 受刑人挨告

吳姓受刑人去年9月因案進入台北看守所服刑,卻在房內性騷擾另2名因案被羈押或服刑的室友,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受刑人去年9月因案進入台北看守所服刑,卻在房內性騷擾另2名因案被羈押或服刑的室友,還趁深夜大家都躺在床上時,不顧室友推擋、趴在室友身上強制猥褻得逞,被執勤管理員看到喝止。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檢方調查,吳男去年9月在台北看守所服刑時與另2名舍友同住。他趁晚上偷爬上其中1名舍友的床上,以棉被遮掩後用手撫摸舍友私密處,舍友嚇傻試圖掙脫仍被性騷得逞,直到執勤的管理員在監視器看到後衝過去喝止,吳男才停止動作。

未料幾分鐘後,吳男將目標轉向性騷另1名室友,不顧室友已伸手阻擋,用身體趴在室友身上後握住室友的手並強摸對方私密處、胸部,最後因室友反抗態度強烈才停止性騷動作。

事發後吳男被與2名被害室友分房,吳男坦承犯行,但僅有1名室友向吳男提告追究,另名舍友則強調非自願、也感受到被侵犯,堅持提告到底,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3罪起訴吳男。

台北看守所說,類似案件都會在發生24小時內通報後介入調查,並協助被害提告、將加害人移送追訴,另外看守所的輔導科也會介入,確認被害人身心是否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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