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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高雄休旅車停家門前不挪車 屋主氣憤「搭鷹架圍車」反制

高雄市1處民宅前停放休旅車,屋主請警方連繫車主移車,但車主認為自己未違停,不願挪車,事後屋主氣憤請人在休旅車架設鷹架。(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小港區17日下午驚傳1輛白色休旅車被鷹架包圍,35歲胡姓車主將休旅車停放在一處民宅出入口,由於民宅需施工裝修,陳姓屋主請警方聯繫車主移車,胡姓車主認為自己沒有違停,不願挪車,過了3、4天屋主見未有動靜,氣憤請人在休旅車四周搭上鷹架,後續警方要求屋主把鷹架拆除,由於休旅車未停放在紅線上,只能勸說車主移車,無法進行舉發開單。

據了解,胡姓車主將白色休旅車停放在小港區新豐街一處民宅前,陳姓屋主因民宅電燈需要維修施工,但休旅車擋在門口,屋主請警方聯繫車主挪車,結果車主認為自己未有違規無影響出入,不願移動車輛,經過3、4天車主仍未有動作,屋主氣憤憤請人在休旅車四周搭上鷹架,讓車輛動彈不得。

事發畫面被傳至網路上,引來大批網友熱議,陳姓屋主受訪說明,胡姓車主將白色休旅車從16日停放至今日,屋主在期間有請警方連繫車主,但車主拒絕移車,屋主說「正常來說警察講了應該會來牽,我要施工他卻一直擋著,工程也無法做,也怕砸到他的車,禮拜一才請廠商來搭鷹架」等言論。

警方說明,由於休旅車停放位置並無畫設紅線,並不能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警方已連繫屋主拆除鷹架,並屢勸胡姓車主挪車,由於架設鷹架佔用道路施工此舉未申請許可,若車主覺得權益受害,可向警方通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3款製單舉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