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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30萬還不怕?獸醫院又爆餵過期藥、非獸醫執刀 動保處回應了

吹哨者檢舉獸醫院不僅讓非獸醫師的人員違法餵過期藥物給毛小孩,還明目張膽的在藥物外觀註記「過期可用」。(圖/中國時報記者黃敬文翻攝)

台北市「伊甸動物醫院」頻頻發生醫療糾紛,今年2月才被依違反《獸醫師法》規定,遭罰30萬元,結果如今又疑似發生醫療糾紛,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接獲陳情,指出該獸醫院竟又以過期的藥物醫治毛小孩,認為該獸醫院屢次違法,要求動保處應勒令其停業;台北市動保處指出,將發文要求遭檢舉的獸醫師以及獸醫院負責人到府說明。

應曉薇表示,該獸醫院2月時就曾因違反《獸醫師法》遭裁罰30萬元,沒想到屢勸不改,院方後續的改善作為竟是加強門禁、限縮院內監視錄影器影像的調閱,同時也規定飼主在場的情況下,非獸醫師的助理應避免有侵入性治療的行為,後續仍持續有違法情形,期間甚至造成1位飼主的愛貓死亡。

她說,獸醫院內部有同仁看不下去,才挺身而出擔任吹哨者,檢舉獸醫院不僅讓非獸醫師的人員違法餵過期藥物給毛小孩,還明目張膽的在藥物外觀註記「過期可用」,甚至還違規動手術,要求動保處應勒令伊甸動物醫院停業範圍,絕不姑息。

動保處動物管理組長陳緯倫表示,24日下午有派員到該獸醫院稽查,但由於獸醫院負責人、遭檢舉的外科獸醫師不在,只有另位內科獸醫師在場,所以無法對檢舉的過期藥物、違法手術做進一步的調查,後續會發文要求2人到市府說明。

他解釋,相關的檢舉影片及照片,除了施做手術的行為有明確畫面外,餵過期藥物的影像較局部,無法釐清這些行為是否是在獸醫院執行,因此另外該獸醫院也未發現使用禁藥、過期藥的情形。

陳緯倫強調,如果執刀者非擁有法定資格的人員,將依《獸醫師法》裁罰,累犯則會逐步加重罰責,最重可廢止動物醫院開業執照,另外使用過期藥品則會裁處3到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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