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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翁走私藥販售遭緩起訴 隔年故技重施又被羈押 

東7旬葉翁不知悔改與黃男合謀「故技重施」,去年底檢警查獲6公噸不法動物用原料藥,案經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起訴葉等3嫌,並向法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圖/屏東地檢署提供)

屏東7旬葉姓老翁用王女的名字登記開商行,非法向大陸地區及外國廠商訂購動物用原料藥,再自行調配成動物用藥品販售,5年前遭查獲後,檢方考量葉翁年事已高,處以緩起訴處分,王則不起訴,不料,2人不知悔改又與黃男合謀「故技重施」,去年底檢警查獲6公噸不法原料,案經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起訴葉等3嫌,並向法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

起訴書指出,葉翁用王女名字成立的獨資商行,只取得販賣動物用藥品的許可證,並沒有輸入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但其等為牟暴利,2018年至2019年間,向大陸地區及外國等不詳廠商訂購動物用原料藥,以船運或空運方式寄送包裹入境後,再自行調配為動物用藥品,並販售給不詳買家。

2019年檢警查獲葉、王的不法行徑後,檢方考量葉年事已高,便處以緩起訴處分,鼓勵他改過自新,王女部分則不起訴,而該商行則撤銷販賣動物用藥品的許可證。

不料,葉、王不知悔改,2020年至2023年與黃男合謀「故技重施」,去年底經檢警嚴密蒐證、確認其等違法輸入及販賣網絡後,動員百餘名人力、兵分多路對葉嫌等3人住家、營業處、倉庫及海關倉儲發動同步搜索,結果查獲6公噸的動物用原料藥,而經查帳冊等證物發現,雖有販賣行為但沒有交易成功過。

案經檢方偵結後,屏檢依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起訴葉等3嫌,並認其等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共犯、湮滅證據之虞,因此繼去年底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月前又向法官聲請延押獲准,目前3嫌在押中。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指出,對於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者,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而畜禽養殖業者使用動物用偽禁藥可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加重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