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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停車格壓線被拖吊 民眾投訴警察拒絕撤單

新北市1名民眾將車輛停在停車格內,但因車輛超出停車格,警方認定違規拖吊,民眾不滿投訴,警方堅持民眾行為已違規並拒絕撤單。(新北市議員黃心華提供/柯毓庭新北傳真)

新北市1名民眾將車輛停在停車格內,但因車輛超出停車格,警方認定違規拖吊,民眾不滿投訴,警方堅持民眾行為已違規並拒絕撤單。新北市議員黃心華為此批評警方拖吊車輛規定過嚴。對此,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回應若民眾有疑慮,可依法申訴撤單。

該名民眾去年12月底將車輛停在路邊停車格,但為了閃避後方臨時違規停車的機車將車輛停出停車格,被警方認定違規後拖吊並開罰,民眾不滿向警方申訴,認為只是「壓到一點線」,但警方拒絕撤單。

黃心華認為,警察在取締車輛時拍照取景有問題,無法明確呈現違規狀況,另外就算民眾車輛壓到停車格線,民眾車輛本就停在停車格上,沒有影響車流通行「應該先勸導或開單,理當沒必要拖吊」,黃心華認為,警方引用法條模糊且不夠精準,應該要改善相關作為。

廖訓誠回應,若民眾對於警方開單有疑慮,可以依法申訴撤單。新北市交通大隊補充,該案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車輛雖停放路邊停車格,但已超越車輛停放線而進入禁止臨時停車線(即俗稱的紅線)上範圍,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是按照內政部警政署取締違規停車作業程序。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則認為,警方應該依法執法,是否有特殊原因須交由司法判斷。

他表示,警察不曉得當時狀況,只是依法開單沒有問題,「若警察自己去判斷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是不對的,民眾應該是到裁決所申訴,裁決所會根據民眾理由去判斷,警察做司法工作是不對的」,警方不會曉得當時的情況,因此只能依法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