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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近50億!中國華融前總經理「揭發他案」沒用 法官照判死刑

中國華融國際前總經理白天輝遭判處死刑。(圖/央視新聞)

大陸「4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國華融國際,2018年爆發嚴重違紀違法事件,遭指控收賄逾人民幣11億元(約新台幣49億元)的前總經理白天輝,一審被判處死刑,財產全數沒收上繳國庫。

白天輝被指控於2014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其華融(香港)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資本營運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之便,非法收受總計11.08億元賄款。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白天輝收賄數額極為龐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給國家及人民造成重大利益損失,其罪行極為嚴重,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財物及其孳息亦需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法官也指,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提供正確且重要線索,協助偵破其他案件,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考量其犯受賄罪之事實、情節、性質及對社會危害程度,其立功不足以獲得從輕處罰,遂作前述判決。

白天輝案與華融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收賄案有極深關聯,白天輝曾供稱「很多項目都是賴小民直接交代,都是他的朋友」。賴小民2018年中箭落馬後,2021年遭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收賄、貪汙、重婚等罪,分別判處死刑、11年徒刑、1年徒刑,財產全數充公,並於同年被執行死刑。